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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政策|民航局印发CTSOA和PMA适航审定新规,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零部件适航审定工作! |
发布时间:2020-08-04 | 浏览次数: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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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航局正式印发《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AP-21-AA-2020-12,民航规[2020]22号)和《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AP-21-AA-2020-13,民航规[2020]23号)两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用于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和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的适航审定工作管理,取代原《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合格审定程序》(AP-21-06R3)。
据悉,《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和《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是在对企事业单位充分调研基础上,根据CTSOA和PMA审定工作实际情况,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制定而成。两程序对适航审定工作中的审查要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将多年来在审定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积累的经验写入程序,以为后续的审查工作提供更多的指导。结合适航管理运行系统(AMOS)建设,程序明确了审定流程各环节中局方和申请人的责任及所涉及到的文件。同时,程序引入了基于风险审定的理念,明确了局方审查组的人员资质要求。
两程序的印发,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民用航空零部件适航审定工作的开展,以促进我国国产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在民用航空产品上应用的安全性。
01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
02 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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