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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印发《轻小型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1 | 浏览次数:61


        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提升无人机运行管理与服务质量,促进无人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在深入研究、试点验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轻小型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根据规定,民航局负责统一管理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具体由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 从事轻、小型民用无人机及植保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民航局实时报送真 实飞行动态数据。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Unamanned Aircraft System Traffic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ervice System, 简称UT-MISS),是民航局为掌握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为民用无人机飞行 提供空域、计划、安全评估等方面服务,实现与相关监管部门协同 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是民用无人机运行管理的窗口。


《规定》下载地址:

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1911/t20191120_199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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