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新版《加快推进成都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扶持政策》(成府发[2021]14号),对2020年印发的扶持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今年建成投运的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和原有的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两场一体”优势,积极开拓航空货运航线,引育基地货运航空公司和航空物流集成商,打造面向全球的航空门户枢纽、洲际航空中转枢纽和航空货物转运中心。
政策的扶持力度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例如对符合条件新设基地货运航空公司或航空物流集成商,市政府很据其在成都机场全货机运力投放、集货及处置能力情况,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3000万元奖励;在成都机场开通3条以上国际全货运航线,再追加一次性1000万元-3000万元奖励。此次印发的扶持政策自2021年7月起生效,有效期5年,原《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成都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扶持政策的通知》(成府发[2020]28号)同时废止。政策对货代企业也很支持,例如货代企业在成都机场开展航空货运业务年度实际处理国际货运量达到1万吨以上,增量部分每增长5000吨奖励500万元。
以下是政策全文:
点击链接查看全文
https://mp.weixin.qq.com/s/CP3_i4M5_8l4kXhKZNrRg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