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十四五”民航立法专项规划》,本次立法规划是民航业第二次立法规划,也是首次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制订的。相较交通部去年印发的《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十四五”民航立法专项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民航法律、法规、规章制修的重点任务: 一是持续完善基础制度。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简称《民航法》)修订,深入开展《航空法》 制定研究。开展事故调查、机场管理、飞行标准、适航审定等重点领域的法规制定修订。配合做好无人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领域法律法规完善。研究术语定义、行政处罚、监 管数据等方面的规章制定。二是 筑牢安全基础。持续完善适航审定、飞行标准、民 用机场、安全保卫、网络安全、综合安全等领域的立法。三是引领高质量发展。完善航空运输、无人机以及改革 相关领域的制度建设。规划特别提到,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制定进程,推动早日出台;此外还将制定《空域管理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通用机场管理规定》等法规及研究修订《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螺旋桨适航标准》、《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等系列法规。合计立法项目共涉及法律2项、行政法规5项、规章73项——法律(2 项)、法规(共 5 项:制定 2 项,修订 3 项)、民航规章(共 73 项:其中制定 14 项、修订 59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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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aac.gov.cn/XXGK/XXGK/FZGH/202201/P020220126531807869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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